東森新聞記者林立晨、余苓瑀/台北報導
9年前台北市一名10歲的楊小弟弟因為蛀牙過多,到三軍總醫院求診,當時醫生一口氣幫他拔掉14顆牙齒,手術拔管卻發生缺氧,楊小弟昏迷3個月後還是死亡,一審原本判醫院有疏失要賠家屬330多萬,但二審卻大逆轉,法官認為醫生拔管時機正確,沒有疏失,改盼家屬敗訴,全案可上訴。
患有嚴重心臟疾病的楊小弟弟,因多處蛀牙到三總就醫,牙科部楊姓主任建議實施「全口重建手術治療」,由麻醉科的沈姓醫師負責全身麻醉,手術歷經5個半小時完成,未拔管送入小兒加護病房。
隔天上午,小兒科林姓醫師認為男童狀況穩定,決定拔管,未料男童出現缺氧現象,經搶救仍陷入昏迷,3個月後不幸死亡。楊父控告三總楊姓主任及沈姓、林姓醫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求償8百多萬元。
一審法官認為醫生拔管時機不對,導致楊小弟弟陷入昏迷死亡,判三總要連帶賠償330多萬;但官司打到高等法院卻大逆轉,法官認為楊小弟弟拔牙手術後恢復情況良好,的確符合拔管條件,且拔管前未先照X光及主治醫師未在場,都不是拔管的必要條件,認定醫師沒有疏失,改判家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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