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臉玩舉高高 童頸受傷66翁遭判4個月

我們想讓你知道…是在玩馬戲團的把戲嗎?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很多人看到小朋友很可愛,會忍不住摸臉逗弄,不過高雄市一名66歲男子蘇明池卻因此吃上官司,因為他看到朋友一歲多的小孩很可愛,雙手捧臉騰空舉起,沒想到卻造成頸部受傷,被控涉嫌傷害,結果被判處4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66歲男子蘇明池在卡拉OK店唱歌,見老闆娘1歲大的孫子臉頰圓潤可愛,走向前從背後用雙手摸摸臉,接著便直接捧臉騰空舉起,將男童抬離地面約160公分達3秒鐘,男童父親目睹,嚇得衝上前一手將兒子抱下來,但男童的頸部已經受傷,痛得哇哇大哭。

「小孩才20個月,怎麼承受得了!」小朋友的祖母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但很擔心目前已2歲多的孫子會有後遺症,因為案發後,孫子只要搭汽車就會嘔吐,而且變得對陌生人有恐懼,尤其是對方要摸臉時,男童就會害怕哭泣。

蘇明池應訊表示,因覺得男童長得非常可愛,才想跟他玩,沒有想到會因此受傷。但合議庭法官認為,案發當時男童僅1歲又7個月大,頸部骨骼肌肉尚未發育完全,蘇某有育兒經驗,且年齡既長,應可判斷用力拉扯所造成的後果,因此認定所辯不可採。最後蘇某被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刑4月確定,並因賠償10萬元和解,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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