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踹司機影片曝光 佐證Makiyo涉重傷害

社會中心/分析報導

隨著Makiyo猛踹計程車司機林余駿的畫面一一曝光,終於了解,為何6日晚間檢方偵訊後,會以重傷害及毀損罪嫌將她改列為被告,在訊後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被害家屬因此也質疑Makiyo涉嫌教唆,因她下車踹車門後,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曾和她用日文對話,友寄再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並痛毆司機。

重傷罪屬公訴罪,第二百七十八條(重傷罪),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Makiyo、友寄隆輝及另名女2名藝人丫子、湘瑩一行4人搭車卻毆打司機成傷,因為被害人傷重至今仍無法製作筆錄,使得案發後,一直是Makiyo方面的說詞,甚至以司機態度不佳、襲胸及語言不通等理由企圖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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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外界一直以為事端肇因2日深夜Makiyo酒醉拒繫安全帶並要求司機開快車,司機不從,Makiyo不滿踹車進而導致友寄隆輝打人,被依涉及傷害罪嫌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隔日改為重傷害罪嫌,並限制出境;直到6日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神隱多日的丫子、湘瑩2人及Makiyo被傳喚說明,整起案情才逐漸水露石出。

丫子、湘瑩2人應訊,案情水露石出

丫子、湘瑩交待發生的過程,包括各人所坐位置,以及引發友寄隆輝毒打司機林余駿的原因,2人訊後被請回;特別的是,Makiyo改列被告,訊後被檢察官依重傷害、毀損罪嫌,以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日本因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父親是日本人、母親為台灣人的Makiyo仍是日本國籍。

也就是,丫子、湘瑩在偵訊時可能提到Makiyo有「傷害」計程車司機之舉,或是Makiyo親口承認腳踹司機,成為嫌疑人之一。

到了8日下午,Makiyo猛踹司機林余駿的畫面曝光,印證了她打人,而是用腳猛踢已倒在紅磚人行道的傷者,惡劣的行徑成為當晚最驚悚的頭條新聞。一名女藝人、一名公眾人物有如此之舉,勢必要予法律嚴厲制裁,以及輿論的強烈譴責。

教唆傷害罪是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被害家屬對於也質疑Makiyo涉嫌教唆,因她下車踹車門後,友寄隆輝曾和她用日文對話,友寄再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並痛毆司機。教唆犯的刑責和犯罪者一樣,教唆傷害罪是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9條:「教唆他人犯罪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當時,Makiyo下車踹車門後,林姓司機在車上聽到車子被踹出聲響,以手機撥打110報案,與勤務中心對話時,司機聽到友寄和Makiyo用日文對話,接著友寄就到車門旁示意司機下車,司機自行下車後,手上還拿著手機與勤務中心通話,友寄就出手痛毆司機,把手機也打掉了。根據警方資料,通話時間僅僅21秒鐘,6分鐘後轄區警方趕抵現場,除將傷者送醫,並追至友寄隆輝下榻的飯店。

家屬質疑,友寄與Makiyo用日文講了什麼?

家屬質疑,友寄與Makiyo當時用日文講了什麼,否則友寄為何會出手毆人,認為Makiyo除了涉犯毀損也涉嫌教唆,因此一併向檢方提告。如今,踢人的畫面曝光,更加佐證檢方依重傷害罪嫌的理由,也就是,Makiyo涉有重傷害及毀損罪嫌,家屬再追加教唆罪嫌一項。

北檢表示,全案經密集傳喚相關人後,案情輪廓大致浮現,僅缺被害司機證詞,承辦檢察官張友寧8日下午前往醫院探視受傷司機林余駿,了解最新病情並取得他的診斷證明。因林在睡覺,沒有與檢察官對話,將待病情好轉許可時再進行訊問,儘速偵結。

針對已曝光Makiyo腳踹被害司機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檢方已指揮警方了解並調閱畫面,另外,Makiyo及友寄隆輝等4人在打人後,換搭洪姓司機的計程車前往五星級飯店,檢方也同時指揮警方以證人身分訊問洪姓司機說明當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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