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良身帶違禁品?經紀公司發存證信函譏「烏龍爆料」

記者林孝庭/台北報導

光良日前在桃園機場因遭懷疑身帶違禁品與華航地勤發生爭執,他在9月將對方照片放在微博上並寫道:「看到這個人勸你選擇別的櫃台。」盧男相當不滿,表示要求撤文否則將提告,光良所屬星娛音樂有限公司發出聲明稿,已會同律師對於中華航空公司及所屬地勤盧姓人員發出存證信函,並要求公佈當天櫃台的監視器畫面還原真相。

▲光良經紀公司對盧姓地琴寄出存證信函。(圖/截自光良微博)

上月28日光良出國時,因行李中攜帶金屬壓縮罐盛裝的髮膠,當時輪值的地勤人員告知因飛安因素必須放棄攜帶。他隨即質疑為何不可,一旁經紀人還怒嗆,是因為你的關係才不能攜帶吧!之後光良雖將物品留下,但拍下盧沛的照片,還PO上微博,向網友大吐苦水。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盧沛表示,要求不准攜帶髮膠是基於安全因素,且本來就有告知旅客的必要。他不了解為何光良要如此生氣,還將他的照片公諸於世,不但毀壞他的聲譽也連帶影響公司形象,所以希望光良道歉並撤掉PO文,否則將訴諸法律。

光良經紀人孔勝明透過媒體回應,若要我們先道歉,他是不是也應該先對打開我們的行李箱道歉。他認為,髮膠不是由地勤人員發現,盧沛無權打開行李箱。孔勝明也提到,他們曾向華航投訴但卻得到制式回答,絲毫感受不到積極處理的誠意,而經紀公司也在27日對華航與盧沛發出存證信函,要求還原當天真相。

星娛音樂有限公司聲明稿:

第一:針對華航盧姓地勤人員2011年10月26日向媒體不實指控光良攜帶危禁品上飛機一事,執意認定所謂的危禁品(即髮膠噴劑)是從光良的行李箱取出的。此為烏龍報料,已涉及毀謗星娛音樂有限公司所屬歌手光良之名譽。

第二:華航在2011年10月27日的媒體採訪中說明當天打開行李箱全程有安檢人員陪同,此為不實的說明,有誤導社會大眾對事件判斷的嫌疑。

針對以上兩點,星娛音樂有限公司基於保護歌手及維護公司形象的立場,已會同公司律師對於中華航空公司及所屬地勤盧姓人員發出存證信函,並要求公佈當天櫃台的監視器畫面還原真相,以捍衛公司及歌手型象!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