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上國道  國道6、8號先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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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有福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0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案,開放排氣量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駕駛人必須同時擁有重機和1年以上小型車駕照,交通部初步研擬分時段及路段實施,未來會考慮先在南投國道6號及台南國道8號試辦。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指出,大型重機上國道初步考慮法案通過後,9個月內完成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並公告,擬在國道6號及8號試辦半年,但還要與地方政府溝通,如果成效良好,未來才會考慮逐步開放其他國道路段。

國道6號(水沙連高速公路)起自台中霧峰,東行至終點南投埔里端,全長37.6公里;國道8號(台南支線)西起台南市安南區,東抵台南市新化區,全長15.5公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訂定機關)原規定,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汽缸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可行駛之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型汽車;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之路權,詳見「交通立部公路總局行駛路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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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初審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開放行駛國道的大型重型機車指排氣量550cc以上,駕駛人必須同時擁有重機和1年以上小型車駕照,駕駛若未領有小型車駕照就上國道,或在國道上有同車道併行、超車等違規行為,一般小型車罰新台幣3000元,重機則用最高標準罰6000元。

陳彥伯說,交通部10月才完成一項調查,台灣現在排氣量在2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有2萬9446輛,其中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有2萬5838輛,同時擁550cc駕照及小型車駕照者有11萬1104人。根據調查結果,超過80%民眾反對全面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但如果在交通量較少的國道試辦,且限時段及路段,反對的人數就會下降;不過,近80%的人認同大型重機在國道違規,應比小型車違規有更嚴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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