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婚縱火害2命  越女二審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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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越南籍陶姓新移民擔心婚前懷孕曝光,並相信新婚後發生火警,代表媳婦不祥將被退婚,涉嫌放火燒屋,導致丈夫的大姊及大姊女兒被嗆死;高雄高分院17日依殺人罪,判處她無期徒刑。

被告陶小媚3年前來台嫁給毛姓男子時已有身孕,因先生懷疑小孩不是他的,陶女擔心東窗事發,又想起新婚後家中發生火災,代表媳婦會招來厄運的民間傳說, 想藉此褪婚回越南。

97年10月間某天深夜,陶女以打火機引燃紙類縱火燒屋,不料卻造成先生的大姊及大姊女兒被嗆死。承辦檢察官在她身上發現打火機,另據消防局火災鑑定報告,懷疑人為縱火,加上案發前一天,丈夫曾質疑其所懷的小孩不是親生骨肉,雙方因而發生爭執,經深入追查,陶女始坦承犯案。

被告一審獲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為,陶女深夜縱火燒屋,造成2名家人死亡,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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