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金改案二審大逆轉 邱毅:大快人心

我們想讓你知道…未來三審得看運氣好不好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及的二次金改案,台灣高等法院13日宣判,原本扁從一審無罪,改以貪污罪判刑18年,吳淑珍則判刑11年。對於全案出現大逆轉,國民黨立委邱毅下午受訪時,直呼大快人心,讚頌司法界還是有人有良心的。

特偵組於98年12月以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利用金控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索賄新台幣6億餘元,起訴扁珍貪污;國泰世華副董事長蔡鎮宇、元大馬家及扁家子女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等人被檢方認為協助扁家隱匿貪污所得,遭依洗錢罪起訴。

全案於去年11月5日一審宣判,審判長周占春組成的合議庭認為,金融合併案並非憲法列舉的總統權限,且難以認定國泰、元大交付扁家款項時,有賄求之意,判扁、珍及所有被告無罪。今天二審法官認定,陳水扁對金融併購有實質影響力,且確實有收錢,因此存在對價關係。

對此,邱毅在臉書上表示,二審判決相當程度伸張司法正義,也震懾了周占春等一干扁的司法暗樁。根據中評社報導,他還強調,這也代表司法界中還擁有正義,且有良心者仍占多數,並認為像周占春這些人,沒有多少囂張的日子,早晚都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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