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貽男追女查資料 記大過免兼庭長

我們想讓你知道…法官握有審判大權,偷窺想追求的女性資料,就是不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陳貽男因利用辦案權限,查詢想追求的女性資料,2年來查詢筆數達80多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12日開會,決議將陳貽男記1大過,並免兼庭長職務,調派為同院法官。高院發言人陳晴教表示,高院尊重司法院決議。

高院庭長陳貽男妻子3年前過世後,想追求法院女同事,或有人介紹女友,自98年2月起至100年9月初,利用辦案權限以法院案件查詢系統違規查詢對方身家背景。高院進行例行檢查後,發現陳貽男違規使用,2年來查詢筆數達80多筆,對象不乏院內女法官,將陳貽男簽報處理。

陳貽男事後感到懊惱,並坦承查詢對象中,不乏女法官,但他強調,自己只查詢對方的年籍資料,並無不當用途,查詢對象只有10幾人,筆數多達80多筆是因重複查詢。他表示,當時自己仍未走出喪妻傷痛,事後與查詢對象也沒有交往,甚至互不相識。

高院9月22日召開自律委員會,一致決議將陳貽男移送司法院,並建議記過2次懲處。司法院今天召開人審會後,決議將陳貽男記1大過,並免兼庭長,調派為同院法官。

陳貽男是法訓所17期結業,婚後育有2男1女,妻子王苑楸3年前在健身房摔傷後,送醫院急診,但因腦部受傷,昏迷10個月後過世,陳貽男因此控告當時的台大院長林芳郁及10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並向醫院求償,但檢方不起訴。陳貽男目前與其中1個兒子同住。

司法院上午舉行100年第7次人事審議委員會議,決議如下:

(一)、調派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黃嘉烈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並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業務,至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53期(103年間)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二)、調派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祐輔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蔡烱燉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吳三龍為最高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惠光霞為最高法院法官。
調派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康樹正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三)、調派最高法院法官張清埤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最高法院法官林勤純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江德千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莊崑山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蔡美美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許進國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四)、同意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陳貽男,自請免兼庭長職務,並調派為同院法官。

(五)、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陳貽男於98年2月起至100年9月初,利用法院案件查詢系統,查詢與其承辦案件無關之他人資料,予以記大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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