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富商劈腿6女 判賠妻5200萬

我們想讓你知道…人妻犀利起來,錢要拿到手,情是回不去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李姓富商身價逾3億元,李妻指控結婚近30年來,他至少和6名女子發生婚外情,一度因罹癌保證不再外遇,沒想到病癒後又再犯,李妻蒐證並提出離婚,索賠200萬慰撫金及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高雄地方法院11日判准離婚,李姓富商須給李妻5200萬元。

李妻指出,她與李男育有3名子女,早在20多年前,李男就曾兩度買房子給兩名女友,12年前買名車送張姓女子,14年前又在大陸與丁女來往,甚至生下兒子,多年後李男才發現他不是小孩的生父。之後李男又和「文霞」、陳女來往,陳女也生有一子,總計丈夫至少和6名女子發生婚外情。

李妻更指控,李男不但花心,還常對她及3名子女家暴;2001年李男罹癌,住院時一度認錯,保證絕不外遇和家暴,孰料病癒後又故態復萌。到了2007年李妻中風住院,李男在病房要脅她,要她交出身分證辦理房地產建物登記,更拒絕付醫療費。

李妻決定提出離婚,蒐集李男和多名女友的親暱照片、婚紗照、書信,並以長期遭背叛、家暴為由,向李男索賠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和婚後財產5000萬元。李男則辯稱和眾女是逢場做戲,都是陳年往事,早獲李妻原諒,近年來也未發生家暴事件,並說李妻住院期間曾支付醫療費和看護費,是李妻拒絕他探視後,才未再支付,主張夫妻已和好、拒絕離婚。

高雄地院則根據親密照片和來往書信,認定李男至少和4女「親密程度超出普通朋友」甚多,且李男曾因違反保護令被判拘役50天確定,認為婚姻破裂應歸責李男,判准兩人離婚。法官計算兩人婚後財產,發現李男賣地收入和存款共3億4000多萬,李妻有1億多,李男扣除債務3400萬元,雙方財產差額近2億元,酌兩造剩餘財產分配,李妻請求屬合理判准,李男須支付520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