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狼師性侵男學生 重判5年6月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私立國中張姓英文男老師變「狼師」,涉嫌強制猥褻、性交男學生,台中地方法院6日以張男利用老師權威,在校園性侵害年僅14歲男學生多達十餘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徒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32歲張姓老師於今年3月間,在課堂小考或是學校樓梯間,先後對年僅14歲、就讀國中二年級的男學生進行猥褻、強制性交十多次,不顧男學生表示不舒服或用力將他身體推開等抗拒舉動,違反男學生意願,先後在教室中及校園內,站立於男學生身旁,將手伸入男學生上衣或內褲撫摸猥褻或進行口交性侵,經被害男學生告知學校老師通報。

判決書另指出,張姓老師於3月17日要求男學生到他辦公室,並帶往學校某樓梯間,解開男學生制服撫摸,將對男學生口交時,校方人員出面制止,全案由男學生及家長向警方報案,事發隔天男老師立刻辭職。外界一度質疑,男老師是否拿考試成績威脅男學生,­但校方否認。

檢方認為不管是兩情相悅,或是老師脅迫利誘,張姓男老師都已經涉及強制性侵罪,聲請羈押獲准;張姓男老師坦承有猥褻及性交等行為,但辯稱有問過男學生,男學生都沒有反抗,以為他同意,並沒有強迫。

法官以教師本應善盡保護、照顧學生義務,但為求自己性慾,以老師權威對男學生進行猥褻及性交,使被害學生不敢用力反抗,並造成心理及精神的陰影及痛苦。且在教室及校園內性侵害學生,玷辱杏壇,惡性不輕,因而判處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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